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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五城联创”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4/29 8:37:00 浏览: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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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联创”各专项推进组,集宁区,市直各新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形成宣传合力,提升“五城联创”整体宣传工作水平,现将《乌兰察布市“五城联创”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宣传部2015年7月6日乌兰察布市“五城联创”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五城联创”工作,营造良好创建舆论氛围,根据市委、政府总体部署和《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五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订本宣传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五城联创”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形式,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方式和载体,全方位、多层次、广视角地宣传报道“五城联创”的意义和目标,宣传报道各地各单位积极落实责任抓创建的进展和成效,发动全市上下广泛参与创建,不断提高市民群众文明素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共创共建的良好创建氛围。二、宣传原则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市级层面、区级层面、创建主体单位、职能部门和街道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综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大型广告牌、护栏宣传牌、标语横幅、道旗、LED广告屏、简报、宣传栏、张贴画、宣传单(册)、手机短信等平台,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五城联创”宣传活动。三、宣传内容(一)大力宣传“五城联创”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措施要求,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创建目标上来。(二)大力宣传报道全市在“五城联创”创建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和突出成效,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建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新面貌,激发群众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三)大力宣传“五城联创”工作的好思路、好做法、好举措的生动实践,深入报道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形成崇尚先进、争比进位的工作格局。(四)制作刊播“五城联创”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口号),报刊要选择醒目版位循环刊登;电视台、电台要在每日黄金时段滚动播出,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宣传重点和责任分工“五城联创”宣传工作,原则上市委宣传部负责市级层面上的宣传,集宁区宣传部负责集宁区范围内的宣传,市直媒体全程参与,创建主要单位、行业宣传由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和落实,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宣传工作格局。(一)媒体宣传1.报纸宣传。在乌兰察布日报开始“五城联创”专栏、专题,对“五城联创”进行详细解读和广泛宣传,及时报道创建工作中的新进展、新成效、新典型;设立“问题曝光台”,及时反映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主动发声,针对问题给出合理解答。(责任单位:乌兰察布日报社)2.广播电视宣传。在乌兰察布市广播电视台开设“五城联创”宣传专栏或专题新闻报道,滚动播出创建工作、标准解读等内容,及时报道创建工作中的新进展、新成效、新典型;设立“五城联创”面对面栏目,相关单位负责人集中针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面对面解疑释惑。(责任单位:乌兰察布市广播电视台)3.网络宣传。乌兰察布政府网、乌兰察布新闻网开设创建专题,及时进行网上宣传,营造良好网络舆论氛围。(责任单位:乌兰察布市网信办)4.简报宣传。编发“五城联创”工作简报,每周至少1期,侧重选编各单位开展“五城联创”工作的经验、亮点和成效,不定期通报“五城联创”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各专项推进组)5.对外宣传。主动加强与上级主流媒体的联系,在创建全程及重要时间节点上,及时报送新闻稿件,或有针对性地邀请主流媒体专题采访报道。报纸报道内容要同步传送至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内蒙古新闻网等各大门户网站。(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各新闻单位、各专项推进组、各相关单位)。(二)社会宣传1.平面宣传。一是在集宁区主干道、工地围墙、商业繁华区域及集宁新旧区主要公共场所,等重点地段统一规划并制作安装创建工作宣传标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道旗、护栏宣传牌等。(责任单位:各专项推进组、集宁区)二是集宁区中心广场、新区广场、火车站广场以及各大型广场要充分利用大型电子屏幕,同时在主、次干道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展板;主干道以悬挂硬质横幅为主,版式须经各专项推进组把关审核后方可制作悬挂。(责任单位:各专项推进组、集宁区、市交通局)三是重点形象窗口。集宁火车站、集宁长途汽车站、集宁辖区各高速路口收费站和各部门单位、学校、街道办事处、社区、各大高层建筑等门户区域悬挂宣传画、标语横幅或条幅。(责任单位:各专项推进组、集宁区、集宁北站、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委)2.市民宣传。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相关标准、应知应会内容及要求等,印制宣传资料(内容由各专项推进组负责提供),通过开展进社区、进网格、进校园、进家庭、进机关、进企业、进商场、进工地、进医院、进农贸市场“十进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市民群众进行发放,使社会各界了解创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责任单位:各专项推进组、集宁区、市直各部门)3.公交车、出租车宣传。协调市公交公司、出租车运营商做好公交车后视窗、出租车车顶电子屏滚动字幕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集宁区)4.楼宇电视视屏宣传。在集宁区设有楼宇电视视频媒体的写字楼、居民住宅楼、酒店和宾馆开展“五城联创”公益广告宣传。(责任单位:集宁区)5.活动宣传。要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利用节日、纪念日等契机,组织开展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对广大群众进行直观、形象的宣传教育。各单位、各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文化站(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基层宣传文化阵地作用,将“五城联创”宣传工作纳入文化创作演出活动之中,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责任单位:各专项推进组、集宁区、市文广新局)(三)行业宣传1.开展提升市民群众素质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中国梦、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及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道德讲堂建设等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市民群众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举办知识问答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活动,不断扩大影响力,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市文明办,集宁区文明办、市直各部门)2.开展卫生健康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印制、发放公共卫生健康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册,开展健康教育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在各医疗卫生单位设置宣传专栏,抓好对工作人员、病人及亲属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加强对“五小行业”等公共卫生场所、食品生产和销售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持续开展对餐饮场所内部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执法,达到以执法促宣教的目的。(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3.开展环保宣传教育。要通过展出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及投诉等方式,普及环保常识、环保法律法规及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要求等内容,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深入企业开展环保节能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有关部门、单位)4.开展建筑工地宣传教育。针对今年全市建设项目较多的实际,加强工地文明施工、参与配合创建的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市住建委)5.开展具有部门特色的宣传教育。一是要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开设“五城联创”宣传教育课,使创建知识进课堂,并通过学生进家庭;要开展一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并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各学校要设置“五城联创”宣传栏,全面宣传创建有关知识、要求,并适时更新内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二是要在全市主要路口开展文明出行宣传和志愿者活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三是通过文艺演出、文体活动、演讲比赛、志愿者活动等形式,积极开展针对特殊群体、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团委,市妇联,市直各相关单位)五、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各单位、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好“五城联创”的宣传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排一名副职具体抓,同时,安排专人担任联络员。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五城联创”宣传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活动进行。在宣传中,各单位、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主动与媒体对接,加强沟通协调、避免推诿扯皮,形成宣传部门牵头抓总、各专项推进组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配合落实的良好宣传工作格局。(二)紧扣主题,把握导向。宣传报道要全面、准确地体现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精神,要把“五城联创”宣传与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宣传结合起来。要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五城联创”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等相关事宜,要向市“五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请示报告,同时要加强对网上舆论的监控和正面引导。(三)科学统筹,合理安排。“五城联创”宣传工作既要全面深入,又要统筹安排,当前要突出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一年测评)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8月份验收)宣传作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防止出现“前紧后松”和“上热下冷”。特别要加强与中央媒体和自治区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提供报道线索,协商确定重大选题,全面反映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进一步提升乌兰察布市对外影响力,展示乌兰察布良好形象。(四)深入实际,转变作风。承担宣传报道任务的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突出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数字说话,用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出的实实在在的变化,宣传“五城联创”工作取得的新成果、新成效。

《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五城联创”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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