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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7/20 5:41:57 浏览:105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自治区有关企业,中央驻疆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新安监政法字〔2012〕68号)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了《自治区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自治区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新安监政法字〔2012〕68号)要求,为深入扎实开展好我区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自治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新发改规划〔2011〕3293号)为主要内容,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内容新颖、宣传效果实在、覆盖面广、职工群众易于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自治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

二、活动主题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6月份第一个星期(6月4日至6月10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6月10日)为主题宣传咨询日,第二个星期(6月11至17日)开展“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第三个星期(6月18至24日)为安全文化周;第四个星期(6月25至30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广播电影电视局、工会、团委共同主办。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有关行业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考核成绩纳入自治区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五、活动形式

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区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

(一)全区性活动由组委会组织开展,主要活动包括:

1.安全生产月主题咨询日活动。6月10日,自治区“安全生产月”主题咨询日活动主会场在乌鲁木齐市举行,各地、州、市同时设分会场开展主题咨询活动。

2.“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2012年“安全生产天山行”在吐鲁番、哈密、巴州三地州市开展活动。

3.安全文化周活动。(1)组织举办“安全在我身边”演讲比赛活动。组委会挑选获奖选手组成宣讲团,全程参加“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2)组织开展“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有奖征文活动;(3)组织举办安全生产书画摄影有奖比赛活动;(4)组织举办安全生产网上有奖知识竞赛活动。

4.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举办典型事故剖析会、案例教育展览、开展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

5.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自治区在宝钢集团八钢公司组织举行大型综合演练。围绕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二)区域性活动由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自行组织。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按照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有不同特点的安全宣教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给予具体指导和检查考核,并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

六、全区性活动内容

(一)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地各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传,大力宣传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各类先进典型。

组委会在新疆电视台、天山网举办自治区“安全生产月”主题咨询日活动暨“打非治违”行动专题节目。

由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消防总队、交警总队领导在电视台共同接受访谈,向全区发布自治区第1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内容。

(二)开展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

为加强主流媒体对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的力度,组委会将在巴州、吐鲁番、哈密三地州,以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职业健康及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等领域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天山行和专题行活动。

组委会组织三个组分别在三地州同时开展活动。第一组由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任组长,带领3名记者、3名宣讲员和3名安全专家在哈密地区开展活动;第二组由自治区公安厅消防总队领导任组长,带领3名记者、3名宣讲员和3名安全专家在巴州地区开展活动;第三组由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领导任组长,带领3名记者、3名宣讲员和3名安全专家在吐鲁番地区开展活动。

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以宣传贯彻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突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推动各地、各部门强化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重增加电视和网络媒体新闻报道以及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的专题报道,同时组织“安全在我身边”巡回演讲和安全警示教育巡回展览等,扩大影响,力求活动更深入,效果更明显,更好地发挥“天山行”宣传队、采访团、检查组“三位一体”的作用

(三)举办“安全在我身边”演讲比赛活动

由自治区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团委和总工会等四家单位共同组织开展,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

演讲比赛活动分准备动员、各地预赛、自治区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演讲内容以“安全在我身边”为主题,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为重点,结合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认真总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中的惨痛教训;以推动企业文化建设为主线,结合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涌现出的严格执法、勤奋敬业、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

各地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动员从业人员参加演讲活动,选拔优秀演讲员深入到所属基层企业、街道、学校、乡村进行现场演讲,制成光盘下发到车间、项目部,向更多的人传递安全理念,使更多的人亲身受到教育。自治区通过组织决赛选拔出10名全区优秀选手,参加自治区“安全生产天山行”巡回演讲活动。

(四)开展“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有奖征文活动

由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文共同举办,自治区教育厅具体组织实施。

征文分为四个类型: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大学组。原则上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以区县(市)为单位统一收集,每个类型筛选优秀征文不少于3篇;大学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搜集,每个大学不少于3篇。

通过开展“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有奖征文征文活动,提高全区师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和保护意识,引导全社会对安全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举办安全生产书画摄影有奖比赛活动

由自治区文联和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文共同举办,自治区文联具体组织实施。

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主题,组织创造书法、绘画和摄影作品。书法作品字体风格不限,绘画作品国画、油画、工笔均可,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通过认真组织筛选,努力将高质量、高品位、高艺术价值的作品选上来,积极为推进新疆文化繁荣和构建和谐新疆贡献力量。

(六)举办安全生产网上有奖知识竞赛活动

由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天山网联合举办,天山网具体组织实施。

通过开展网上有奖知识竞赛,充分发挥新型媒体传播快捷、参与广泛、覆盖面广、受众多的优势,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自治区以高危行业领域大中型企业和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为重点,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系列活动。

活动时间:6月25日至6月30日。具体活动安排:

1.由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与宝钢集团八钢公司在生产厂区组织举办大型综合应急演练活动;

2.由自治区教育厅牵头,在教育系统开展校园专项应急演练活动;

3.由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煤炭行业综合应急演练活动;

4.由自治区公安厅消防总队牵头,组织开展消防专项防火应急演练活动。

(八)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周活动

由组委会统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活动时间:6月4日至10日。具体活动安排:

1.由自治区公安厅消防总队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有关部门和企业配合。重点选择人员密集场所和防火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举办一期由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及社会公众参加的火灾警示教育培训班;组织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负责人及社会公众观看一部火灾警示教育片;组织社会公众观摩一场火灾事故案例展览;组织有关企业负责人召开一场火灾事故座谈会。

2.由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自治区运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单位配合。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举办一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班,组织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负责人及社会公众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观摩交通事故案例展览、召开座谈会总结交流心得体会,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3.由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2011年以及2012年一季度发生事故的企业主要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举办一期安全生产警示培训班,督促事故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增强防范事故能力。

(九)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指导各地安全监管机构会同各级工会、团委组织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结合起来,发挥广大职工和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班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素质和技能。

(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集中宣传报道力度

依托各级党委政府宣传教育文化系统,发挥主流媒体的主阵地作用,集中宣传《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先进典型。

播放专题节目。组织各地通过电视、广播、企业内部电视和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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