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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6/3/11 5:08:44 浏览:459

为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快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邱关工委[2015]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普法总体部署,镇关工委、司法所、中心校、综治办、团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组织全镇青少年参加“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是非分辨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加强青少年尤其是中小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逐步提高青少年整体法律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参加活动对象

全镇各中小学在校学生和社会青少年是本次活动的参加对象,并将其相应分成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三个年龄组参加活动。

三、活动内容

1.“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宣讲活动

利用中小学校现有的校刊、网站、广播站、板报、挂图、展板、宣传栏等各种宣传渠道,开展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普法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普及法律常识。成立由离退休老干部、老战士、老党员、老专家、老教师和老模范组成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对中小学校学生开展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教育宣讲活动。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核心,坚持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相互融入。全面广泛地把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教育活动开展起来,促进我镇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均衡发展。

2.法律常识普及活动

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为基本教育教材,认真组织青少年开展读书活动。开展以《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组织观看《代号12348》等普法教育影片和普法专家讲座DVD光盘,邀请宣讲团成员及法律专家举办普法教育报告会和讲座;组织青少年参加由各级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的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3.体验教育活动

各中小学在认真开展法律常识普及教育及宣传活动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计划地组织形式多样、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有示范性、导向性的体验教育活动。如: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征文比赛、辩论赛、模拟法庭、书画摄影比赛等体验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和形式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在运用上述形式的同时,积极探索利用各种新兴媒介如短信、微博等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提高普法教育覆盖率和有效性。

4.“零犯罪学校”和“守护底线、共创两园”活动

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联系“双创建”工作、法制教育调研等任务,法律宣传普及与关爱帮扶失足失范青少年并重,参与活动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零犯罪学校”和市、县关工委部署的积极探索开展“守护法制底线、共创法治校园、法治家园”活动,全面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积极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氛围,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和谐家园建设。我镇开展的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按县关工委要求,与中国关工委开展的创建“零犯罪学校”合并为统一序列,统一评比表彰。“守护底线共创两园”活动的申报工作,待县关工委实施方案下达后另行安排。

5.普法教育课题研究和交流研讨活动

各学校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青少年普法教育开展情况参与全国活动办公室组织开展的青少年普法教育课题研究;配齐配强法制副校长,举办法制副校长培训班,选聘优秀法制副校长为宣讲团成员;组织“五老”、普法教育专家、法律志愿者、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交流研讨活动,有条件的可动员律师与基层结成学法用法的对子,使广大青少年或群众遇到涉法问题随时可以咨询找到答案;在人群密集场所开设普法讲堂,定期请法律专家解答青少年关心的涉法问题,传授法律理念和知识。

四、活动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4月至7月)

成立镇“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设立活动办公室,召开动员大会和启动仪式,邀请“五老”人员参与“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发放活动《指导手册》和青少年普法教育专家讲座DVD光盘等材料,使青少年在浓厚的氛围中自觉接受法制教育和熏陶,增强参与普法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活动实施阶段(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

组织各级参与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宣传活动;青少年普法宣讲、读书、竞赛和体验等系列活动;“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法制教育培训活动;编辑活动简报,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典型事迹。

3.总结表彰阶段(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

镇“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于2017年3月至6月将对各单位及学校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总结,并通报结果,对在活动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推荐参加全县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比表彰,收集、整理活动的相关文字和材料。各学校、各单位可以结合此次活动,积极参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零犯罪学校”、“全国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等的申报与创建。

五、成员单位职责

镇关工委为本次活动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督查指导和评比工作;督促成员单位落实责任;组织“五老”宣讲队伍进学校、入村街开展法制、德育等宣讲活动。

中心校把法制教育纳入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政治教育的内容之中;对“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要做专题部署,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和活动计划;督促学校及时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统筹做好《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以及有关影片和光碟的征订、发行和使用工作;负责做好“零犯罪”学校的推荐、评选工作。

司法所负责组建“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积极组织宣讲团成员开展活动,并承担宣讲团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兼职法制副校长、社区法制辅导员的培训;负责违法未成年人的帮扶和矫正工作;协助做好《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以及有关影片和光碟的征订、发放和使用工作。

综治办将该活动纳入到对镇综治工作考评的内容之中,做好向上级遴选推荐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审查和报送工作。

镇团委将该活动与团县委组织的相关活动结合起来,参与法制宣讲、“零犯罪学校”的创建活动和评选工作。

六、组织领导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霍邱县“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进行调整,人员如下:

组长:陈茂凯(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组长:赵言厚(政协督察员)

罗厚喜(政法委员)

成员:何闯(派出所长)

胡素萍(司法所长)

季宁(团委书记)

王继凯(文广站长)

赵言银(中心校长)

孙贵远(党政办副主任)

赵言银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活动要求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把青少年普法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设立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逐步建立党政主导、关工委协调、部门参与、学校实施“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长效机制。

形式多样,突出重点。坚持以普及《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教育活动与“老少共筑中国梦”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各部门开展的一些专项行动相结合;与法教、德教相结合;与关工委一些经常性工作相结合。达到法制教育“三个一”新要求目标,即一个延伸:工作空间由学校向村、企业延伸;一个拓展:教育对象由在校学生向社会青少年、企业青工拓展;一个转移:工作力量由抓先进向滞后地区转移。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对活动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面,调动社会各方面关心和支持这次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使更多的青少年参与到活动中来,以取得更加广泛的教育效果,为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各参加单位要及时对活动材料进行收集、整理、总结和存档,并做好材料上报工作,同时注重宣传和推动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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