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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生“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绘画、书法及演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演讲比赛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5/11/4 15:03:29 浏览:560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市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中小学生“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绘画、书法及演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

(联系人:潘俊宇,电话:82108697)

深圳市中小学生“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绘画、书法及演讲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深教党〔2013〕27号),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绘画、书法及演讲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征文、绘画、书法及演讲活动,让学生明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内涵,理解中国梦与个人梦的关系,教育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励志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实践,将个人理想与国家、民族命运紧密联系起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南方教育时报社

(三)支持单位: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三、活动时间

2013年6月至11月

四、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五、活动组织

(一)“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绘画及书法活动

1.活动对象:

“我的中国梦”征文活动:面向全市中学生,设初中组和高中组;

“我的中国梦”绘画及书法活动:面向全市小学生。

2.活动安排:

(1)筹备与启动阶段(6月上旬至中旬):制定活动方案,印发活动通知。在市教育局网站、深圳主要媒体、《南方教育时报》等报刊杂志进行新闻发布,宣布活动有关事项,刊登活动启示。

(2)活动开展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下旬):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团队活动、社团活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等各种形式,进行“我的中国梦”主题宣讲,向学生讲述中国梦,畅想教育梦,分享个人梦,坚信实现梦想的辉煌时刻,组织学生进行创作。同时,学校对学生的作品进行整理汇集,对优秀作品进行展示。

(3)组织评审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下旬):

初评(9月下旬):由各区门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各学校对参评作品进行初评,并按照一定的筛选比例将优秀作品送交区教育部门参加复评;

复评(10月上旬):由各区教育部门组织对辖区学校推荐的作品进行复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自行组织复评。征文活动(中学):按照每区不超过50篇、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每校不超过3篇的标准上交;绘画及书法活动(小学):按照每区不超过50幅(绘画、书法各25幅)、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每校不超过6幅(绘画、书法各3幅)的标准,于2013年10月18日前集中报送至南方教育时报社;

终评(10月下旬):由南方教育时报社组织专家评委对各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送的优秀征文进行终评。

(4)媒体宣传与报道

在《南方教育时报》等报刊杂志以及深圳主要媒体进行活动跟踪报道,并对获奖作品名单及优秀作品进行刊登。

(二)“我的中国梦”演讲比赛活动

1.活动对象:

面向全市中学生,设初中组和高中组。

2.活动安排:

(1)筹备与启动阶段(6月中旬):制定活动方案,印发活动通知。在市教育局网站、深圳主要媒体、《南方教育时报》等报刊杂志进行新闻发布,宣布活动有关事项,刊登活动启示。

(2)活动开展阶段(6月下旬至11月上旬):

预赛:6月下旬至9月上旬。所有参加学校对本校演讲学生代表进行指导,并在校内进行预赛选拔,推选一个节目,以的方式于9月10日前报送区级教育部门参加区级复赛选拔,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送至市教科院参加复赛选拔(另行通知);

复赛: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各区教育部门、市教科院分别组织进行复赛选拔,按照每区和直属学校代表各6人(初中组、高中组各3人)的标准,选拔优秀选手组成演讲团队,于2013年10月18日前报送至南方教育时报社参加市级决赛;

决赛:2013年11月上旬,地点待定。组织演讲比赛现场决赛,同时将举办深圳市中小学生“我的中国梦”征文、绘画、书法及演讲活动颁奖仪式。

(3)媒体宣传与报道

在《南方教育时报》等报刊杂志以及深圳主要媒体进行活动跟踪报道,并对获奖作品名单及优秀作品进行刊登。

六、作品要求

(一)征文作品要求

1.征文主题鲜明,联系实际,内容真实,每篇文章字数要求在1500字以内;

2.征文须由学生本人所写,对非本人所写的,一旦发现违规作弊现象,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绘画及书法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原创,需围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并配备14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2.绘画作品要求手工绘画,画种不限,绘画作品规格最大不超过54×38cm(4开),以8开或16开为宜;中国画作品不大于四尺斗方,请勿装裱;

3.书法作品要求:硬笔书法、毛笔书法均可,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书体中自选一种;毛笔书法作品规格统一为四尺对开宣纸(竖幅);硬笔书法作品规格建议为A3或A4纸大小,纸张种类不做特殊要求,字数要求150字以内;选送作品请勿装裱;要求使用规范汉字,不得有错别字。

(三)演讲比赛要求

1.演讲内容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层次清晰,能联系实际,富有鲜明的时代感和责任感;

2.活动现场要求学生有良好的精神面貌,举止着装淡雅,言辞清楚,善于表达感情;

3.演讲总时长要求控制在6-8分钟,可自备背景音乐。

(四)作品报送要求

1.参评作品要清楚写明作者的姓名、学校、年级、班级、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如有指导老师,请注明指导老师姓名;

2.所有参评作品概不退稿。主办单位享有对作品的无偿使用权与出版权;

3.不接受个人报名或提交材料,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

4.报送方式:复评后各区教育部门以区为单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收集后填报相应的报名表,所有作品送至南方教育时报社。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商报大院南方教育时报社(印务楼713)

联系人:熊老师,林老师,电话:83519049

张老师,电话83529031

同时,征文类作品电子版打包传至zgmshenzhen@126。com邮箱,文件名称请注明:“深圳市中学生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

七、奖项设置

(一)主题征文活动

一等奖(个人)共4名(初中组、高中组各2名);

二等奖(个人)共8名(初中组、高中组各4名);

三等奖(个人)共30名(初中组、高中组各15名);

优秀奖(个人)共100名(初中组、高中组各50名);

组织奖(团体)共20名(初中组、高中组各10名);

优秀指导老师奖共42名。

(二)绘画及书法活动

一等奖(个人)共4名(绘画、书法各2名);

二等奖(个人)共8名(绘画、书法各4名);

三等奖(个人)共30名(绘画、书法各15名);

优秀奖(个人)共100名(绘画、书法各50名);

组织奖(团体)共30名(绘画、书法各15名);

优秀指导老师奖共42名。

(三)演讲比赛活动

一等奖(团体)共2名(初中组、高中组各1名);

二等奖(团体)共4名(初中组、高中组各2名);

三等奖(团体)共6名(初中组、高中组各3名);

优秀奖(团体)共10名(初中组、高中组各5名);

优秀指导老师奖共12名。

八、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总体方案的部署,结合本辖区、单位(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校园阵地、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有效手段,及时跟进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三)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各单位学校要处理好主题教育活动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落实措施和责任,达到双赢效果。

附件:1.深圳市中学生“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报名表

2.深圳市中学生“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报名表

3.深圳市小学生“我的中国梦”主题绘画和书法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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