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1-06-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11]2号)精神,现将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计算机技能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6月24日报到,25日比赛,26日本届比赛颁奖,27日参加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颁奖。
地点: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
二、比赛项目与评判
本届比赛内容分为“企业网搭建与应用”(2人团体项目,每代表队限报1组)、“电子商务技术”(3人团体项目,每代表队限报1组)、“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单人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名选手)和“工业产品设计(CAD)技术”(单人项目,每代表队限报3名选手)四个比赛项目。
25日进行“企业网搭建与应用”、“电子商务技术”、“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和“工业产品设计(CAD)技术”的比赛。
结合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教学特点和职业岗位需求,邀请相关教育教学、工程技术、行业管理、企业经营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裁判委员会,对参赛选手的相应知识、技能和综合能力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判。
《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计算机技能比赛的通知》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中职院校技能大赛项目、全国中职院校技能大赛、中职院校技能大赛、中职职业技能大赛、中职英语职业技能大赛、中职生职业技能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山东职业院校技能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