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比赛信息 > 技能比赛 > 正文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7 11:11:08 浏览:36

)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应当向社会公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州直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有关要求,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根据本预案修订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9.2预案培训

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州生环委办和各成员单位应围绕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开展培训,确保应急时监督执法到位。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围绕各自所需落实的应急措施开展技术培训,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面落实。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要定期组织重污染天气应对演练,及时总结评估,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9.3预案宣传

州、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的宣传。各类媒体要广泛宣传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安全、健康知识,提高公众预防、自救能力。

9.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湘西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州政办发〔2018〕46号)同时废止。

10.附则

相关解读:

作者:

关闭

打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_信息公开_法定主动公开内容_履职依据_规范性文件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湘西州政府门户网站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湘西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湘西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一页  [1] [2] [3] 

最新技能比赛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