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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多彩贵州”歌唱大赛总体方案-英语歌唱比赛策划书

发布日期:2015/10/29 8:39:25 浏览:763

2008“多彩贵州”歌唱大赛总体方案http://www。gog。com。cn08-04-0209:46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激发全省各族人民热爱贵州、建设贵州的热情和灾后重建的信心和志气,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弘扬民族民间文化,挖掘培养音乐人才,构建"和谐贵州",强化和延伸"多彩贵州"品牌形象,努力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营造氛围、凝聚力量,特举办2008"多彩贵州"歌唱大赛。大赛总体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热爱贵州唱响贵州建设贵州

二、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主体承办:贵州电视台

承办:贵州日报报业集团

贵州省文化厅

贵州省广播电视局

贵州省新闻出版局

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贵州省旅游局

共青团贵州省委员会

贵州人民广播电台

当代贵州杂志社

贵州省音乐家协会

省组委会领导:

名誉主任:王富玉(省委副书记)

谢庆生(副省长)

主任:谌贻琴(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

常务副主任:省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副主任:

姚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贵州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委会主任、社长)

徐圻(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

李新民(省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援朝(省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世杰(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郝桂华(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陈昌旭(团省委书记)

傅迎春(省旅游局副局长)

成员:周飞燕(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崔文玉(省文联副主席、省音协主席)

彭晓勇(贵州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

张兴(贵州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

白方芹(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贵州电视台台长)

晏世忠(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贵州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吴建民(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赵宇飞(当代贵州杂志社社长)

张宝林(省文化厅副巡视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贵州电视台,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主、承办单位抽专人组成。

主任:白方芹(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贵州电视台台长)

执行副主任:陈海宇(贵州电视台副台长)

副主任:崔文玉(省文联副主席、省音协主席)

周飞燕(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罗舒(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哈思挺(省委宣传部网络处处长)

王德文(省文化厅社文处处长)

孔炯(贵州电视台台长助理)

曹曦(贵州电视台文艺社教中心主任)

苏丹(贵州日报文艺部主任)

张鹏华(省旅游局市场开发处处长)

戴戟(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副处长)

樊逸晴(省文化厅艺术处副处长)

柴永兴(省音协副主席、副秘书长)

李帆(省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网络处副处长)

评委会:聘请省内外专家组成,负责相关比赛的成绩评定。

专家组:由省音协组织专家组成,负责拟定评审规则等相关业务工作。

督导组: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人员组成,督促、推动、指导大赛的开展。

宣传中心:由省委宣传部网络处牵头,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大赛的宣传造势、对外推广的整体策划,牵头协调各新闻媒体及有关单位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户外广告,赛事及"多彩贵州"有关活动的新闻发布,组织新闻宣传类评奖的评审等工作。

三、参赛要求

(一)大赛设美声、民族、流行、原生态(限本省)、合唱共5种类别。原生态合唱归入合唱类别,合唱节目可适当增加表演元素。

(二)美声、民族、流行3种唱法分设职业组、非职业组。原生态、合唱不分职业、非职业。非职业选手可自愿报名参加职业组比赛,职业选手不能报名参加非职业组比赛。

职业歌手界定:

1)专业剧团及其它专业艺术团体从事声乐演唱专业的歌手。

2)艺术院校(系)从事声乐教育的教师以及主修声乐的学生。

3)唱片公司、音像公司签约歌手。

4)凡组合内有职业歌手,该组合参加职业组比赛。

非职业歌手界定:职业歌手以外的其它参赛选手。

(三)组合不能超过12人,按演唱方式分别归入美声、民族、流行、原生态类别,其中原生态单个节目含伴奏人员不能超过20人。鼓励以组合形式演唱美声、民族、流行歌曲。

(四)合唱人数30-60人。省半决赛、决赛,每位指挥只能担任一个代表队的指挥。

(五)参赛对象:参赛选手国籍、省籍、性别不限,年龄限定为16周岁以上(1992年6月前出生)。

(六)组队方式:

1、地方以市、自治州、地区为单位组队。

2、省直以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委国防工委、省国资委、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为单位组队。

3、特邀省工商联组队:通过各地商会广泛邀请省外选手参赛。

4、企业代表队:

①大赛冠名企业、协办企业可单独或联合组队。

②其他各企业可通过组队权益竞拍获得组队权。(企业组队不超过6名,省外企业限2名,主营业务相同的企业限2名;享受权益:参赛权、组队冠名权、宣传报道权、参评团体奖、参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以及享受半决赛、决赛、颁奖晚会赠票等权益。)

③各企业代表队工作经费自理,选拔方式自定。

(七)组队要求:

各代表队参加省半决赛节目不超过12个,地方及省直代表队参赛节目不得少于4种唱法,必须有合唱。

(八)报名要求:

1、在贵州工作学习的选手在隶属单位报名参赛,自由职业者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赛。贵阳地区省属高等院校选手在省委教育工委报名参赛,其它大专院校选手在所属地报名参赛。

2、非贵州籍选手可到任一代表队报名参赛。

3、每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代表队比赛。

4、选手可从网上直接报名。

四、比赛安排

(一)比赛要求:

1、原生态唱法半决赛前24名选手进入决赛,其他各组别唱法半决赛前12名选手进入决赛,省组委会可根据半决赛情况作适当调整。

2、半决赛、决赛各演唱一首歌曲,演唱曲目不能重复。

3、在半决赛、决赛中将对演唱以歌唱贵州为主题的歌曲的选手给予加分。

4、决赛设歌手(代表)以"我爱多彩贵州"为主题的表演环节。表演时间限3分钟以内,表演形式不限(除唱歌以外),可以请助演(6人以内)。邀请省外媒体代表和省外游客、网友代表担任大众评审,对表演环节进行打分,分数计入歌手总分。

5、每首参赛曲目长度不超过5分30秒。

6、伴奏方式:原生态唱法(含原生态合唱)采用原生形态的伴奏,合唱一律为钢琴现场伴奏,其它唱法均采用伴奏带形式,伴奏带由参赛选手自备。

(二)具体安排:

1、2008年3月31日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大赛。

2、基层海选活动在6月前结束。

3、各代表队在7月底前完成选拔和组队工作。

4、9月下旬举行全省半决赛。

5、10月中下旬举行全省决赛及颁奖晚会。

6、半决赛由贵州人民广播电台和"多彩贵州"歌唱大赛官网、多彩贵州印象网、金黔在线网等相关网站进行直播,贵州电视台进行录播。

7、决赛、颁奖晚会由贵州电视台、贵州人民广播电台和"多彩贵州"歌唱大赛官网、金黔在线网、多彩贵州印象网等相关网站进行直播。

五、奖项设置

(一)比赛奖

1、团体奖

设团体一等奖2名,奖金各10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5万元;三等奖4名,奖金各3万元。以各代表队选手在半决赛、决赛中获得的积分评定,积分方式为各代表队选手在半决赛中的成绩总和与在决赛中的积分数相加,其中金黔奖100分,银瀑奖60分,铜鼓奖40分,优秀奖20分。

2、单项奖

职业组美声、民族、流行,非职业组美声、民族、流行分别设金黔奖1名,奖金各3万元;银瀑奖2名,奖金各2万元;铜鼓奖3名,奖金各1万元;优秀奖6名,奖金各5000元。合唱设金黔奖2名,奖金各8万元;银瀑奖3名,奖金各5万元;铜鼓奖4名,奖金各2万元;优秀奖3名,奖金各1万元。原生态唱法设金黔奖2名,奖金各3万元;银瀑奖4名,奖金各2万元;铜鼓奖6名,奖金各1万元;优秀奖12名,奖金各5000元。

3、优秀歌曲奖

从进入半决赛、决赛的以歌唱贵州为主题的歌曲中评出10首,词曲作者各奖励1万元。

(二)宣传奖

1、优秀创意奖3名,奖金各1万元。

2、优秀栏目奖3个,奖金各1万元。

3、优秀新闻作品奖30篇,奖金各1000元。

4、优秀评论文章10篇,奖金各1000元。

六、经费

1、本次活动所需经费省级比赛由省组委会办公室采用市场运作方式筹集。各分赛区、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不再征集冠名权和联合赞助单位,但可在法规、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采取其它市场运作方式筹集用于开展本次活动的资金。

2、省组委会办公室向各县(市、区、特区)组委会划拨活动专款各2万元,向地方及省直各代表队组委会划拨活动专款各10万元。

3、除贵阳以外的地方代表队选手(限80人)在贵阳参加半决赛、决赛的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其他代表队费用自理。

4、本次大赛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选手收取费用。

七、活动宣传推广

1、省委宣传部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地各单位按要求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全面展开各项工作。

2、省组委会将适时召集全省主要媒体及中央驻黔相关媒体召开大赛新闻发布会,通报大赛情况。

3、充分发挥网络作用。一是整合省内网络平台,建立本次赛事活动专用官方网站,对大赛进行详尽、细致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活动。二是建立"多彩贵州"中国移动手机无线网站,面向手机用户进行相关信息发布,扩大影响。三是争取与国内知名网站合作,大赛结束后对获奖选手进行专业包装,面向全国进行推介。

4、省内各媒体根据各自特色开办与大赛相对应的版面、栏目、网页链接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宣传,并给赞助企业相应的广告权益。

5、各地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自有宣传阵地对本次活动进行大规模的宣传造势,要将掌握的一半以上户外广告用于本次活动的宣传。

6、大赛结束后,电视台栏目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播(带专家鉴赏)。

7、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相关部门出版相应的平面、影音作品,组织获奖选手进行全省各地州、高校、重点工程工地巡演等。

八、工作要求:

1、地方及省直各代表队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拟定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于4月上旬前报省组委会。

2、各代表队要抽调人员专门办公,定期向省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简报。

3、省直及各市、州、地、县必须广泛动员,广泛开展活动,通过选拔赛产生上一级比赛选手,不得直接指定选手参加上一级比赛。

九、其它:

1、为保证"多彩贵州"系列活动的品牌延续性,仍延用"多彩贵州"歌唱大赛所征集的"黔"标志。

2、为增强决赛电视直播吸引力,每场决赛邀请1-2名担任评委的歌唱家进行表演唱。

3、大赛将从进入半决赛、决赛的选手中选拔20名进入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声乐专业大专班学习。

4、大赛有关具体评审要求见《2008多彩贵州歌唱大赛评审细则》。

5、活动结束后,以省委宣传部和省组委会名义分别对为大赛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2008"多彩贵州"歌唱大赛省组委会

2008年4月1日

作者:编辑:杨柳图说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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