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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黑龙江赛区比赛方案及日程

发布日期:2015/10/21 11:23:16 浏览:679

东北网7月23日讯(记者孙晓锐)第十二届黑龙江省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暨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黑龙江赛区选拔赛,将于2009年7月举办。本次大赛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主办、黑龙江电视台、全省各市(地)电视台协办。具体方案如下:

一、比赛类别

1、本次大赛分民族、美声、流行、合唱、原生态五种唱法(组合形式设在五种唱法里)。每组唱法的参赛组不分专业、业余,只要经过专业训练或有过歌唱经验的选手均可报名参加。

2、参赛资格:参赛选手年龄限定在17周岁以上(含17周岁),35周岁以下(含35岁);其中考虑到原生态演唱的特殊性,原生态选手除主要演唱者的年龄要严格按统一规定执行外,其他参与辅助演唱或表演的选手不受年龄限制。此外,在前十一届青歌赛上未获一等奖的选手均可报名参赛。

3、本届青歌赛新增一个类别——合唱。要求合唱在不违背合唱艺术、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加入表演元素,以利合唱艺术更贴近大众审美。(曲目要求5分钟之内)另外,合唱人数(含伴奏)不超过80人。

二、参赛办法及要求

1、比赛程序: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曲目要求4分钟之内)海选在各地市进行,哈尔滨赛区歌手在省台进行。

2、奖项设置:比赛分民族、美声、流行、合唱、原生态五种唱法。五种唱法决赛各设金奖1名,银奖5名,铜奖9名,进入决赛的其余选手均获“优秀奖”,在获金奖与银奖的歌手中将决出观众最喜爱的歌手1名。荣获五种唱法金奖、银奖、铜奖部分歌手将参加颁奖晚会并与国内著名歌唱家及明星同台献艺。

3、参赛要求:各地市参加复赛的歌手,统一地点、统一时间进行比赛,歌手参赛均采用伴奏带,由参赛歌手提供CD盘。服装自行解决。

4、获奖歌手经过考评,并通过名家指导等系列化专业培训,将代表黑龙江省参加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

三、比赛项目和条件

1、比赛内容分为歌曲演唱评比与综合素质考核两个项目。

2、参赛曲目:初赛自选;复赛鼓励演唱建国以来创作的歌曲,以突出“喜迎建国60年,红色经典唱不停”的主题;决赛除美声唱法可以选外国歌剧,其它唱法均鼓励选唱红色经典曲目。(曲目附后)

4、歌曲演唱评比为本届大赛的重点项目。海选、初赛、复赛以淘汰赛方式进行,决赛以决出名次进行,决赛歌手须准备两首作品。鼓励演唱创作歌曲。

5、综合素质考核内容,主要以文化综合素质(文学、艺术)和音乐基本素质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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