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五彩金沙”文化品牌效应,展示“茶乡古道、丽水金沙”的良好形象,凝聚共同建设“活力金沙、宜居金沙、幸福金沙”的强大力量,培育浓厚的文化氛围推进金沙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首届“爱在金沙”歌唱大赛,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名称
首届“爱在金沙”歌唱大赛
二、活动主题
热爱金沙、唱响金沙、鼓舞金沙
三、主办单位
中共金沙县委宣传部、金沙县文明办、金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四、活动安排
(一)赛事安排
1、9月10日—9月25日进行大赛报名和相关准备工作。
2、9月27日—9月30日进行县的初赛、复赛和决赛(具体赛程安排另行通知);歌唱大赛不分唱法和组别(组合形式不能超过12人)。
3、比赛地点:县的初赛、复赛地点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决赛地点在鼓韵广场。
(二)选手报名
1、歌唱大赛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25日,报名选手不限年龄,金沙籍或在金沙工作和生活的外县籍人士均可报名参加。
2、报名方式:乡镇选手原则上在本乡镇报名参赛;县直单位(含垂管系统)和金沙籍在外或在金沙工作和生活的外县籍人士在县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参赛。
3、报名地点:各乡镇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由各乡镇决定并公布;组委会办公室报名点设在县文化馆,联系人:张荣冠;联系电话:0857—7254754。
4、报名资料:身份证(报名时审核后返还),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金沙籍在外或在金沙工作和生活的外县籍人员还须提供相应工作证明。
5、选手参赛时都要演唱两首歌曲,其中一首为必选歌曲《爱在金沙》(由县组委会提供曲谱、原唱及伴奏),另外一首由选手自行确定,演唱金沙题材歌曲的适当加分。
(三)组队方式
1、大赛初赛分27个赛区进行,每个乡镇1个赛区,县直一个赛区。从9月10日起,各乡镇选手自愿报名参加所在地赛区的初赛,在县委会报名的选手参加县直初赛。
2、乡镇原则上要求组织开展初赛,每个乡镇赛区初赛后推荐2~4名歌手参加县的复赛;不能组织初赛的乡镇须向县组委会说明情况,组织开展初赛的县组委会将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在县组委会报名的选手,经过县的初赛后,视报名及比赛情况,至少推荐10名选手进入县的复赛。
(四)奖项设置
1、组织奖
设组织奖10名,奖金各2000元,同时颁发奖牌。未组织开展初赛的乡镇不参与评奖,组织开展了初赛的乡镇,在9月25日前必须将开展活动的印证资料送县组委会办公室审核。
2、演唱奖
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4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3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选拔活动的领导,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为大赛提供保障;根据本方案,及时拟定本地相应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活动方案于9月15日前报县组委会办公室;积极组织制作以本地自然风光、人文风情为背景的《爱在金沙》歌曲的MV,加大对本乡镇的宣传力度,MV制作效果好的,县组委会将选择作为决赛时该歌曲的演唱背景。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适时组织开展《爱在金沙》歌曲的合唱活动,通过广播、农村文艺宣传队等载体,切实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让全县歌唱爱好者都能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形成歌唱金沙、歌唱贵州、歌唱祖国的浓厚氛围,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献礼。
(责任编辑:郭桂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