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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多彩贵州歌唱大赛方案

发布日期:2015/10/3 10:07:14 浏览:756


1、省委宣传部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地各单位按要求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全面展开各项工作。

2、省组委会将适时召集全省主要媒体及中央驻黔相关媒体召开大赛新闻发布会,通报大赛情况。

3、充分发挥网络作用。一是整合省内网络平台,建立本次赛事活动专用官方网站,对大赛进行详尽、细致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活动。二是建立“多彩贵州”中国移动手机无线网站,面向手机用户进行相关信息发布,扩大影响。三是争取与国内知名网站合作,大赛结束后对获奖选手进行专业包装,面向全国进行推介。

4、省内各媒体根据各自特色开办与大赛相对应的版面、栏目、网页链接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宣传,并给赞助企业相应的广告权益。

5、各地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自有宣传阵地对本次活动进行大规模的宣传造势,要将掌握的一半以上户外广告用于本次活动的宣传。

6、大赛结束后,电视台栏目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播(带专家鉴赏)。

7、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相关部门出版相应的平面、影音作品,组织获奖选手进行全省各地州、高校、重点工程工地巡演等。

八、工作要求:

1、地方及省直各代表队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拟定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于4月上旬前报省组委会。

2、各代表队要抽调人员专门办公,定期向省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简报。

3、省直及各市、州、地、县必须广泛动员,广泛开展活动,通过选拔赛产生上一级比赛选手,不得直接指定选手参加上一级比赛。

九、其它:

1、为保证“多彩贵州”系列活动的品牌延续性,仍延用“多彩贵州”歌唱大赛所征集的“黔”标志。

2、为增强决赛电视直播吸引力,每场决赛邀请1-2名担任评委的歌唱家进行表演唱。

3、大赛将从进入半决赛、决赛的选手中选拔20名进入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声乐专业大专班学习。

4、大赛有关具体评审要求见《2008多彩贵州歌唱大赛评审细则》。

5、活动结束后,以省委宣传部和省组委会名义分别对为大赛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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