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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晚报杯”第九届市民业余羽毛球大赛规程

发布日期:2016/11/14 3:10:07 浏览:541

比赛时间:2016年11月27日~2016年12月18日(每周六、周日)

比赛地点:中山区市民健身中心三楼

比赛项目:

单项赛:成年男子单打、少年男子单打、混合双打、男子双打

团体赛:男双、混双、男单、混双、男双

少年男子单打比赛限报32人,2006年以后出生。

成年男子单打限报48人,本市户口非注册运动员,1981年以后出生。

混双比赛限报32对,两人年龄相加60岁以上。

男双比赛甲组限报16对,两人年龄相加70岁以上;乙组限报16对,两人年龄相加90岁以上。

团体比赛自由组队限报32队,每队6男2女(年龄18~55周岁)。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18日(9:00~16:00)

报名方式:本次比赛只设现场报名一种方式(额满为止)。

报名费:50元/人/项。(每人发放一件纪念衫)

报名地点:中山区市民健身中心二楼(中山区济南街58号),0411-*******

比赛时间:11月27日混合双打比赛、12月3、4日成年男子单打比赛、12月10日少年男子单打比赛、12月11日男子双打甲、乙组比赛、12月17日、18日混合团体组比赛。

运动员参赛资格:

1.本次比赛必须是大连户口的公民,外国公民及在连工作,在连就读的公民须持单位公积金证明或学生证及学校学生处证明方可参加比赛。

2.少年男子单打比赛必须是大连市户籍,在校、在籍、在读学生,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凡在省级以上训练单位训练的队员不得参赛)。

3.成年组单项比赛市级以上注册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比赛,退役运动员需15年以上方可参加比赛。

4.团体比赛允许专业运动员参加,但仅限参加第二混合双打比赛。

5.本次比赛不办理运动员保险,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有需求的运动员须自行办理,如出现意外伤害,责任自负。

6.报名时需带二代身份证。

竞赛规则:

1.团体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运动员不得兼项,每轮比赛50分制,第一项比赛先到10分者获胜,以后各项比赛只要一方打到10分的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倍数,比赛即换项,分数顺加,先到50分者获胜。

2.单项比赛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循环,小组取前两名。第二阶段采取交叉淘汰赛。比赛采用三局两胜,11分制,见11分就收。

3.参照执行国家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4.抽签方式:单项组委会抽签,团体比赛领队会抽签。

比赛要求:

1.运动员必须身着运动装,比赛鞋底禁带胶钉,比赛球拍自备。

2.各参赛选手必须按编排的日期、场次准时到达指定的场地参赛,规定比赛时间开始后5分钟未到场地报到者视为弃权。

3.团体比赛各团体须在比赛前15分钟上交参赛运动员比赛名单、一经上交不得更改。

4.所有参赛运动员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备接受资格检查。

5.比赛中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或举报立即取消比赛资格;罢赛、打架、闹事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处罚条例》由公安机关处理。

录取:各组别均录取前三名。

赛会组委会

2016年11月

《“大连晚报杯”第九届市民业余羽毛球大赛规程》相关参考资料:
羽毛球业余联赛落幕、羽毛球业余俱乐部、阜新业余羽毛球联赛、大连晚报、大连晚报 爱我家园、还钱 大连晚报、大连晚报 作家森林、大连晚报电话、大连晚报社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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