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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八届“羊城学校美育节”系列活动之广州市第十七届学校合唱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7/24 15:10:22 浏览:43

来源时间为:2023-06-26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意见》,推进学校美育工作,加强学校音乐教育教学,拓展艺术实践活动,促进学校合唱水平提高。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举办广州市第十七届学校合唱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州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越秀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少年宫

二、活动主题

羊城和声美校园歌声亮

三、比赛时间

2023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活动内容

(一)校际小型合唱或表演唱比赛

1.参赛类别:小型合唱或表演唱

各校在以上两种表演类别中选报其中一种类别。

2.参赛组别

小型合唱或表演唱比赛各分为小学组、初中组、中职组、高中组、特殊学校组共五个组别。九年一贯制、十二年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原则按照参赛学生最高年级的组别报送,并附学籍号。

九年一贯制可小学组、初中组各报一个节目,十二年制学校可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报一个节目,完全中学可初中组、高中组各报一个节目。

3.参赛人数

小型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

4.伴奏要求

伴奏可外请。为确保比赛公平,在市决赛整个赛程中每一位伴奏人员所担任伴奏的队伍不得超过2支,如超出2支者,则按比赛先后顺序,将超出的伴奏节目取消成绩。伴奏乐器原则上应以钢琴为主,如歌曲演绎需要可选用少量其他乐器或打击乐,不允许使用预制类(CD\U盘等)音乐伴奏。

5.作品要求

演唱1-2首两个或两个以上声部的作品,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作品要求内容健康,难度适中,具有艺术性又适合学生思想感情表达;选材建议多样化,其中中国作品不少于一首。鼓励演唱创作作品和地方特色作品,鼓励在合唱演出形式上有所创新。如演唱外语歌曲必须附上中文歌词大意。

6.比赛流程

(1)初赛

①区中小学初赛由各区自行组织,比赛方式由各区自行制定,要求各区小型合唱或表演唱参赛学校比例达到85以上。各区初赛建议按市方案组织进行。各区根据市决赛名额分配及区初赛成绩,推荐节目参加市决赛。

②参加全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声乐项目展演的中小学校及高水平学生美育团队合唱项目学校可按组别报送一支队伍参赛进入市决赛,不占各区参加市决赛名额。

③市对省市属中小学和全市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组织初赛,每校可按组别报送一支队伍参赛(允许多校区学校以校区为单位组织队伍参赛),由组委会评选,根据评分,结合市、区初赛情况确定进入决赛。市初赛拟定于9月27日在越秀区少年宫以现场评审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决赛

市决赛采取现场比赛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现场决赛名额另行通知。

7.材料报送

各区初赛节目汇总表(附件1)和初赛总结的纸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3年9月27日18:00前寄送至承办单位,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参加市初赛的学校须将节目报名表(附件2)、参演学生学籍号、乐谱等资料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9月20日18:00前寄送至承办单位,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进入决赛的团队,资料直接转移,无需再提交。各节目要提交7份五线谱版本的乐谱,按照演唱顺序装订,谱面只可出现作品名称,不出现任何有学校标志的图案和文字。对于购买授权的乐谱,组委会收到乐谱后将做好作品版权维护工作,乐谱仅用于评委评审时用,评审结束后单位可以取回。

各区参与市决赛和参加全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声乐项目展演及高水平学生美育团队合唱项目的学校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纸质版提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庙前直街1号越秀区少年宫A304合唱办公室。联系人:温玉华,联系电话:020-87698251。

电子版提交邮箱地址:邮箱:gzxyqchoir@163。com。联系人:温玉华,联系电话:020-87698251。

为保证比赛材料的准确性,各参赛团队不得随意更改演唱曲目、学校辅导老师、演员名单,请各单位认真审查后上交材料,确保准确无误。经审核如各单位提交的资料存在虚报、瞒报等问题,将取消比赛资格。

8.奖项设置

市赛将评选出各组别的一、二、三等奖,各类奖级数额将根据演唱水平而定,采用百分制评分。

为鼓励区教育局以及学校积极参与合唱节活动,除参加市决赛的节目以外,区级比赛获得一等奖的节目(各区评选一等奖节目数量不得超出本区参赛节目总数的30),经审核可获得市级三等奖。

(二)中小学音乐教师合唱能力提升活动

广州市学校合唱教师能力提升:拟邀请专家现场从合唱审美、合唱风格、合唱作品分析、合唱教学手段、合唱用声等对教师进行深入提升。具体提升方案另行通知。

(三)优秀节目展演

拟于11月中旬遴选决赛部分优秀节目进行现场展演,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无特殊原因不参加本届合唱节展演的学校,将取消下一届参赛资格。

五、活动组织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鼓励学校开展全员的歌唱比赛活动,坚持育人导向,广泛发动,面向全体,充分发挥艺术教师和艺术社团的作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提升师生的合唱水平和美育素养,充分展示当代教师、青少年儿童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二)各区要在广泛发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推荐优秀合唱节目,参加市级决赛。各校要确保人员和节目排练时间落实,服装整洁,朴实大方,符合学生特点,展现精神风貌。

(三)各区各校的比赛组织工作要认真贯彻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为学生和学校创造良好参赛环境,杜绝歪风邪气,厉行勤俭节约。

(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带队教师负责制,加强活动期间及往返途中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附件:

1.广州市第十七届学校合唱节各区初赛情况汇总表

2.广州市第十七届学校合唱节初赛报名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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