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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音乐“映山红”奖优秀创作歌曲演唱大赛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1/10/23 0:44:32 浏览:251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刘云山同志在江西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宣传推介江西、繁荣文艺事业”这一主题,深入挖掘江西优秀文化资源,大力礼赞江西秀美青山绿水,热情讴歌及展示赣鄱儿女在建设江西、发展江西进程中的崭新精神风貌,为江西崛起新跨越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人才支持。

二、主办、承办单位和大赛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广电局、江西电视台

2、承办单位:江西电视台都市频道、江西文明网

3、组委会:成立大赛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演唱大赛的实施。

三、大赛要求

1、本次演唱比赛分电视大赛、网络大赛两种方式进行。

2、本次比赛不分唱法、不限年龄,演唱曲目均在由组委会选定的10首优秀创作歌曲中选择。

3、歌手报名方法及时间

电视大赛的报名采取到组队单位报名的方法进行,不方便到组队单位报名的参赛歌手可登录金色传媒网()上的大赛专区,进入系统注册,填写相关资料,完成报名手续,届时,视歌手情况归入相应代表队。

电视大赛组队报名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月28日。

网络大赛的报名通过江西文明网()进行注册登记,完成报名手续。网络歌手不作年龄和地域限制,报名成功后,只需在线提交自己的演唱歌曲(音频文件)即可。

网络大赛报名上传时间:3月15日前;网民投票时间:3月15日—4月5日。

4、组队方式

不分职业歌手和非职业歌手混合组队。

5、组队条件

电视大赛以各设区市、省直机关工委、省军区、武警江西省总队、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省歌舞剧院、各高等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省直机关和中央驻赣单位歌手参加省直机关工委代表队的选拔赛,解放军歌手参加省军区代表队的选拔赛,武警部队歌手参加武警江西省总队代表队的选拔赛,公安民警歌手参加省公安厅代表队的选拔赛,省属企业歌手参加省国资委代表队的选拔赛,省直文艺院团歌手参加省歌舞剧院代表队的选拔赛,各高等学校歌手参加所在学校代表队的选拔赛(各高校可单独组队,也可几所高校联合组队),各设区市所属单位歌手(含在外省就读的原户籍在当地的歌手)参加所在设区市的选拔赛,其他歌手可选择参加一个设区市代表队的选拔赛。

网络大赛不组队。

6、组队要求

为体现全民参与的比赛精神,各设区市代表队在各县(市、区)预选赛的基础上组织全市的选拔赛,各代表队必须经过选拔赛组队赴省参加复赛。每个代表队选拔6个优秀节目参加比赛,参赛曲目不得重复。

四、内容和形式

电视大赛内容包括演唱比赛和知识问答两部分。

1、为增强观赏性、群众性、参与性和社会关注度,各代表队在规定的10首优秀创作歌曲中可因人、因条件自选曲目,自定演唱形式,例如独唱、合唱、对唱、重唱、小合唱、表演唱、组合等。参加复赛、决赛和总决赛的歌手均演唱1首歌曲。

2、进入总决赛的歌手进行知识问答。提问的主要内容为江西省省情及人文地理历史知识。

3、所有参加选拔赛、复赛、决赛、总决赛的选手均由组委会统一提供伴奏带。如需现场伴奏、伴唱,其乐器和伴唱人员自行解决。

五、奖项设置

1、群众最喜爱歌曲一首(特别奖)

2、江西“一首好歌”征歌一等奖一首

3、江西“一首好歌”征歌二等奖二首

4、江西“一首好歌”征歌三等奖三首

5、江西“一首好歌”征歌优秀奖若干首

6、演唱奖: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优秀奖若干

7、团体奖6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8、组织奖6个

9、网络歌手设奖视报名情况而定。

六、比赛程序

1、电视大赛分选拔赛、复赛、决赛、总决赛四个阶段进行,选拔赛由各代表队自行组织,复赛、决赛、总决赛在省电视台举行。

2、复赛选手以二分之一的比例进入决赛,决赛选手以二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总决赛。

3、复赛、决赛阶段,个人演唱与其它表现形式的演唱是否分类比赛,视参加复赛的节目情况而定。

七、评分标准和评选办法

本次大赛分歌曲评选、歌手评分两项记分。

1、歌曲评选计分办法:按百分制记分,总分100分,其中网络、手机群众投票30分,现场观众投票20分,专家评委投票50分。三项分值相加即为每首歌曲的总得分,按其得分高低排序,评出最终奖项。

网络投票可登陆江西文明网()勾选自己喜爱的歌曲,根据提示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投票。

手机投票可直接编辑手机短信“A 歌曲编号”(如:A01)发送到1062918809(免信息费,基本通信费0.1元/条),进行投票。

活动将根据群众投票所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分别随机抽取幸运奖20名。

2、歌手评分标准:

电视大赛歌手按百分制记分,总分为100分,其中演唱98分(演唱技巧50分,表现力40分,形象包装8分),节目创编形式新颖1分,知识问答1分。

网络大赛歌手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评分,采用“网民投票 专家评审”的形式确定,(总分100分,其中网民投票占40分,专家评审占60分)。

3、团体奖评分办法:凡有1个节目获一等奖,得3分;有1个节目获二等奖,得2分;有1个节目获三等奖,得1分。

4、组织奖评分办法:满分100分。其中选拔赛40分,宣传发动30分,遵守纪律30分。

八、比赛日程

电视大赛日程初步拟定为:

选拔赛:4月1日前各代表队完成选拔赛。

4月5日,各代表队领队赴昌参加领队会,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各代表队歌手同时赴昌报到。

复赛:4月6日—7日

决赛:4月8日

总决赛:4月9日—10日

总决赛、颁奖晚会都将在江西电视台进行现场直播。

九、其他事项及说明

1、为方便大家听、大家唱,江西10首优秀创作歌曲将于元月底在江西文明网()、江西省文联网(www.jxswl.org)、金色传媒网(www.goldia.cn)和江西音协网(www.jxyx.org.cn)上发布。此外,江西广播电台音乐频率(FM103.4)、交通频率(FM105.4)同期播出。群众通过网络、广播收听后,可直接在网络或手机投票评选“群众最喜爱的歌曲”。

2、各代表队务必将各自选拔赛的方案和比赛时间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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