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3-19
各盟市体育局(教体局、文体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为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根据自治区体育工作总体发展思路和《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经研究,决定举办“欢乐草原·健康内蒙古”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以下简称: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第四届中俄蒙健身气功武术邀请赛、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技能交流展示大会等赛事活动。
现将项目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队参赛(参训)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3月30日前将本盟市代表团联络员信息表报自治区体育局。
联系人:武剑,电话:13848141120,邮箱:nmgshty@126.com
附件:1.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主赛区项目)竞赛
规程
2.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分赛区项目)竞赛
规程
3.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盟市组团体总分计分
办法
4.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安全生产工作预案
5.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安全责任声明书
6.第四届中俄蒙健身气功武术邀请赛竞赛规程
7.2020年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技能交流展示大会
竞赛规程
8.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健身气功交流展示计划
9.参赛代表团联络员信息表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2020年3月17日
附件1
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
(主赛区项目)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三、开幕式和竞赛时间、地点
开幕式拟定于2020年7月下旬或8月上旬在呼和浩特市举行,具体时间待定,同时将根据疫情防控总体要求进行动态调整。主赛区项目将于运动会开幕后在呼和浩特市集中举办。
四、竞赛项目
(一)搏克
1.项目设置
(1)成年男子组搏克团体赛
(2)成年男子组搏克个人赛
(3)儿童男子组搏克个人赛
2.参加办法
(1)成年组以盟市为单位组队参赛,每盟市可报一支代表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名、队员10名。符合参赛队员资格的教练员可兼队员。儿童组限呼和浩特市地区选手参加,限报32名,按报名先后顺序,报满截止。
(2)成年组年龄不限。儿童组限10周岁至13周岁(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竞赛办法
采用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审定的竞赛规则,团体采用点将制,个人比赛采用抽签编排。
(二)蒙古象棋
1.项目设置
(1)团体赛
(2)个人赛
2.参加办法
以各盟市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盟市限报1支代表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名、运动员11名,符合参赛运动员资格的教练员可以兼运动员;
3、竞赛办法
(1)采用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审定的《蒙古象棋竞赛规则》(2007年版),采用个人瑞士制7轮。团体成绩在个人赛基础上,按本队4名运动员成绩之和计算;
(2)比赛时限,采用费舍尔制,45分钟 10秒。运动员要全程做对局记录。比赛计算蒙古象棋棋手等级分。报到日召开赛前技术会议,公布比赛补充规定等事宜;
(3)名次确定办法
①个人名次按以下顺序依次比较区分名次:积分、直胜、对手分、减去最低对手分、索伯分、累进分;
②团体名次按4名运动员名次之和计算,数值小者(反向比较)名次列前;如名次之和相同,则比较相关队个人最高名次,个人名次高的队,名次列前。
(三)健身广场舞(总决赛)
1.项目设置
(1)规定套路:全国广场健身操(舞)推广套路2017年版《最美的中国》、2018年版《点赞新时代》、2019年版《我和我的祖国》《天南地北唱中华》《我们都是追梦人》及《让生命远航》,以上6套任选其中1套参赛;
(2)自选套路:本队创新编排或选编具有民族特色的广场健身操(舞)参赛。
2.参加办法
(1)以旗县区为单位参赛,东部、西部赛区预赛前15名队伍参加总决赛。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名,队员10—12人。参赛队员年龄35周岁至65周岁。
(2)规定套路采用套路规定音乐。自选套路鼓励选用蒙古民族经典乐曲作为音乐伴奏,自选套路时间为:3分30秒至4分30秒。参赛队需自备U盘(只存放一支参赛曲目)。
(3)比赛服装。参赛队员要求服装统一,适宜运动,符合成套动作风格,禁止佩戴可能伤及自身和他人的配饰,手持轻器械必须具有健身性和安全性。
(四)气排球
1.项目设置
男女混合团体赛
2.参加办法
(1)以盟市为单位组队参加,每个盟市限报1支队伍。自治区各行业体协、俱乐部也可组队参赛(限报10支,按报名先后顺序,报满截止)。个人与团队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2)每队限报9人,其中领队兼教练1人(可兼运动员),运动员8人(女队员不少于3人);场上女队员不少于2人。运动员年龄为35周岁至60周岁;
3.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中国排球协会2017年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2017--2020)》。
4.比赛规则
(1)比赛人数:比赛为5人制;
(2)比赛用球:恒佳牌FP300型号气排球;
(3)比赛场地:比赛场地6.00米×12.00米,网高2.00米;
(4)比赛为分组循环再交叉赛形式,小组赛采用贝格尔编排。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如遇两队或者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方法决定名次: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相等,则采用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5)比赛服装须统一着装,上场比赛服装应按规则要求有明显号码。
(五)柔力球
1.项目设置
(1)集体规定套路(10—12人)
A类:评分系数0.90
《阳光年华》;《一路歌唱》(步步高系列);《相信》;《花季雨季》;《羽化》。
B类:评分系数0.95
《赶着马车去北京》;《水中月亮》;《为你跑成罗圈圈腿》;《和谐圆舞曲》;《太极柔力球16式》;《踏浪》。
C类:评分系数1.00
《中国范儿》;《青花瓷韵》;《四季牧歌》;《平遥古韵》;《蝶恋花》;《柔力球之歌》(老体协第七套);《走向复兴》;《我们的信念》;《美丽中国》;《祖国万岁》;《点赞中国》。
(2)集体自编套路(10—12人,3分45秒至4分15秒)
(3)个人自编套路
2.参加办法
以盟市为单位参赛,每个盟市限报1支队伍。每支队伍可报领队兼教练员1名,运动员10—12名;每名运动员只允许代表1支代表队参赛;参赛队员年龄35周岁至65周岁。
3.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最新审定的《柔力球运动竞赛规则》。
(2)比赛出场顺序在赛前领队会抽签决定。
(3)每队限报集体规定套路和集体自编套路各1套。个人自编套路限报5人,使用大会指定音乐《五星红旗》(刘媛媛演唱)、《美丽的草原我的家》(德德玛演唱)、《呼伦贝尔大草原》(布仁巴雅尔演唱),任选一首配乐。
(4)本次比赛不指定器材,符合规则标准即可;指定用球为“华柔牌”柔力球;请各参赛单位按照要求自备。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
本届运动会将对盟市组8个比赛项目进行团体总分排名。详见补充通知。
六、经费
参赛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举办地当地参赛人员不安排食宿)。提前报到或逾期离会食宿费自理。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单位请于6月5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盖章)发送至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和项目联系人各1份。
1.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武剑
联系电话:13848141120,(0471)3970407
邮箱:nmgshty@126.com
2.搏克(呼和浩特市搏克运动协会)
联系人:宝音图
联系电话:13304711444
邮箱:1332159473@qq.com
3.蒙古象棋(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
联系人:其其格
联系电话:18604888839
邮箱:3339720171@qq.com
4.气排球(呼和浩特市气排球协会)
联系人:葛茂伟
联系电话:18504714882
邮箱:10013273@qq.com
5.柔力球
联系人:武剑
联系电话:13848141120,(0471)3970407
邮箱:nmgshty@126.com
(二)报到
1.各项目报到地点见补充通知;
2.报到查验材料:运动员身份证原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及本人签署的《安全责任声明书》。
八、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仲裁主任与裁判长由自治区社体中心选派,仲裁委员与裁判员由自治区社体中心与赛事承办执行单位协商选派。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
(分赛区项目)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
包头市体育局
呼伦贝尔市体育局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巴彦淖尔市体育局
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
兴安盟扎赉特旗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兴安盟扎赉特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四、竞赛时间、地点
(一)哈日靶
时间:7月
地点: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
(二)健身气功
时间:7月
地点:兴安盟扎赉特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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