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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

发布日期:2019/3/7 12:27:09 浏览:527

来源时间为:2019-6-1

2.对于无中国音协派出“监审”参与的选拔赛,以及没有举办选拔赛的单位,可以按分配名额报送选手,参加全国范围的金钟奖组委会组织的现场选拔评选。

3.报送的选手需填写选手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4.选手可选择本单位或原籍报送参赛,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选手直接报送中国音协表演艺术委员会,不得重复报送。

四、参赛曲目

复赛、半决赛、决赛曲目不得重复。

规定演唱时间的轮次,演唱净时长高于规定演唱时间的上限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比赛不用音响,一律用钢琴伴奏(参赛选手自带钢琴伴奏人员)。

美声组

(一)选拔赛(共2首曲目,评委有权终止选手演唱,要求选手演唱另外一首曲目,现场演唱5分钟以内)

1.自选1首外国歌剧咏叹调;

2.自选1首艺术歌曲。

(二)复赛(共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0分钟,选手需按曲目顺序进行比赛)

1.自选1首中国作品;

2.自选1首外国作品。

(三)半决赛(共3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5分钟,选手自行确定演唱顺序)

1.自选1首外国古典作品(贝多芬及其以前的作曲家所创作的歌剧选段,包括清唱剧、康塔塔、弥撒、圣咏等)或外国艺术歌曲;

2.从下列作曲家中自选1首中国作品;

任光、刘雪庵、江文也、江定仙、应尚能、张寒晖、陈田鹤、陆华柏、青主、冼星海、赵元任、贺绿汀、聂耳、黄永熙、黄有棣、黄自、萧友梅、谭小麟

3.自选1首外国歌剧咏叹调。

注:半决赛的2首外国作品,必须用不同外国语言演唱。

(四)决赛(共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2分钟)

1.自选1首中国歌剧咏叹调或二十一世纪以来创作的中国作品;

2.自选1首外国歌剧咏叹调或外国艺术歌曲。

民族组(选手需按曲目顺序进行比赛,演唱语言不限。)

(一)选拔赛

自选1首中国作品,题材不限(现场演唱5分钟以内)。

(二)复赛(共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0分钟)

1.自选1首古曲或从下列作曲家中自选1首中国作品;

萧友梅、赵元任、青主、任光、应尚能、张寒晖、贺绿汀、黄自、刘雪庵、冼星海。

陈田鹤、丁善德、黄有棣、聂耳、夏之秋、陆华柏、桑桐、江定仙、黄永熙

2.自选1首中国歌曲。

(三)半决赛(共3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5分钟)

1.从古曲或为古诗词谱曲的创作歌曲中自选1首;

2.自选1首中国歌剧选段;

3.从中国传统民歌、改编民歌或中国艺术歌曲中自选1首作品。

(四)决赛(共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0分钟)

1.自选1首二十一世纪以来创作的中国作品;

2.自选1首中国民族声乐作品。

五、奖励办法

1.比赛设金钟奖5名,奖金均为3万元,颁发金钟奖奖杯、证书。

2.决赛分复赛、半决赛、决赛,每轮将颁发复赛入围证书、半决赛入围证书、决赛入围证书、金钟奖证书。

六、报送及比赛日期

1.各地选拔报送截至日期为2019年6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金钟奖组委会现场选拔赛日期为2019年6月中旬。

3.复赛、半决赛、决赛拟于2019年10月中下旬举行。

美声组联系人:尹飞飞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德外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2层1208房中国音协

邮编:100083

咨询电话:010-59759661

民族组联系人:张兴江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德外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2层1209房中国音协

邮编:100083

咨询电话:010-59759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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