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9-29
各县(市、区)普法办、司法局,市直及中省驻韶各单位:
为增强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民法典,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营造全市学习民法典更浓厚的氛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将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开展韶关市“我与民法典有个约”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以小见大,多层次多角度的阐释在学习与践行民法典过程中的感人事迹和不凡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与民法典有个约”。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韶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韶关市普法办公室、韶关市司法局。
承办单位:韶关市演讲与口才学会。
三、参加人员
全市国家工作人员。
四、时间和地点
时间:10月15日(星期四)全天(上午9:00,下午14:00)。
地点:韶关市荷花园酒店二楼多功能厅。
五、活动形式
主题演讲活动由主办单位指导承办单位组织开展,分为两个组(上午组和下午组)进行,通过现场比赛,选出12名优秀选手,并从中推送2名最突出优秀选手参加省普法办组织的同一主题演讲比赛。
1.上午组:
市直及驻韶各单位积极报送1名人员参加比赛,最终选出6名优秀选手。
2.下午组:
各县(市、区)至少选送2名人员参加比赛,最终选出6名优秀选手。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演讲大赛是增强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民法典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广泛开展宣传民法典的有效形式。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本次活动将邀请相关领导同志现场观摩,并由韶关日报、韶关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同时按要求选送优秀代表参加比赛。
3.勤俭节约,严守纪律。演讲内容要紧扣主题,事例鲜活生动,语言感染力强,演讲过程尽量减少使用PPT、背景音乐等辅助工具。各单位要对演讲活动经费开支等方面严格把关,防止出现不良影响。
4.参赛人员推荐表(详见附件)和演讲稿电子版于10月11日前报韶关市演讲与口才学会。
联系人:黄帅
联系电话:18023662188
邮箱:2318021054@qq。com
附件:
1.韶关市“我与民法典有个约”主题演讲比赛推荐表
2.韶关市“我与民法典有个约”主题演讲比赛规则
韶关市普法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附件一
韶关市“我与民法典有个约”
主题演讲比赛推荐表
推选单位:领队:联系电话:
选手姓名
性别
手机
选手单位
演讲题目
推荐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备注
请各地、各单位于10月11日前向承办方提交选手推荐表(盖章电子版)和演讲稿电子版发承办单位邮箱。
附件二
韶关市“我与民法典有个约”
主题演讲比赛规则
一、主要规则
(一)演讲规则
1.演讲人员出场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
2.计分规则:采取百分制,现场计分,当场公布,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二)评分标准
1.演讲内容(60分):紧扣主题,观点鲜明,内容积极,层次清晰,具有真情实感。
2.语言表达(25分):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生动、语速适中,语调抑扬顿挫,饱含感情,能够较好地调动现场气氛。
3.仪表风范(5分):仪表端庄,表情自然,衣着整洁,形体动作大方得体,具有现场感染力,能引起观众共鸣。
4.时间要求(5分):演讲时间控制在5-6分钟以内。
5.综合印象(5分):由评委根据演讲人员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二、奖项设置
本次演讲大赛决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个人奖项由评委现场打分评选,优秀组织奖根据选送选手情况评选。活动将为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为优秀组织奖获得单位颁发证书。
来源:韶关市普法办公室
原标题:《韶关市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韶关市“我与民法典有个约”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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