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日报报道,中消协近日发布声明,呼吁金融机构停止汽车合格证担保贷款,并表示已经向央行和银监会行函。
汽车经销商用车辆合格证担保获得贷款,待车辆售出后,再去银行解除担保取回合格证交付消费者,是汽车销售领域的潜规则。但因担保贷款原因迟延提供合格证,触碰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履行“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刚性法律义务。很多消费者未拿到合格证的等待期无法给车辆上牌照、办保险;如果经销商资金链断裂或因其他原因发生金融违约,会对消费者权利造成更多限制、妨碍。
中消协作为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依据消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有权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和提出建议,无疑是在尽法定职责。
但此外,工商、质监等市场监管部门也应从生产销售环节加强对汽车合格证明的监管,查处、打击无合格证销售的行为;同时,汽车合格证不具有财产性和转让性,不符合质押担保的条件,银行凭此办贷款很容易酿成贷款隐患,就此看,金融监管机构应主动采取措施严格依规依法管理。
《叫停汽车合格证担保别止于消协呼吁》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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