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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日期:2016/2/29 8:59:44 浏览:54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藤球项目运动技术水平,经研究决定,拟定于近期组织国家藤球队进行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月11日至31日

地点:内蒙古牙克石第一中学

二、人员组成:

领队:宋迎春(小球中心)

副领队:黄凯(小球中心)

管理:袁华、张天(小球中心)

主教练:张永斌(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教练员:毛俊生(天津体育学院)、柳日祥(浙江临海)

商凯(哈尔滨铁路局)

男运动员:

范旭、张茹昊、吴浩然、高翔宇(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王维、康昕宇、周海洋、李康、李鹏飞(天津体育学院)

葛雨升、李欢欢、金杰、金崇志(浙江临海)

杨家鹏(河南)、韩冬(辽宁)、王健(浙江温州)

女运动员:

王琪玥、翟鹤阳、秦彤(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许晋玲、曹江静、王继梅(山西)

杜雪瑞、斛翠云(德州学院)

三、经费

参加集训的教练员、运动员的食宿费由我中心负担;集训期间的诊疗费、药费由本人自理;参加集训人员的差旅费(飞机经济舱、火车硬卧或高铁二等座)按照相关规定据实报销,本地训练的人员不予报销差旅费。

四、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一)教练员、运动员接到集训通知后按时到集训地点报到;

集训报到地址:内蒙古牙克石市第一中学

联系人:韩广成电话:13604701512

(二)集训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小球中心有关集训工作的规章制度和集训承接单位的有关规定;

(三)参加集训人员自带运动服、球鞋等训练用品及日用品。

(四)经中心批准,浙江临海、天津体育学院有关人员本地集训,其余人员请按时前往集训地点报到。

请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参训人员日常工作交接、尽快办理请假等各种手续,力求圆满完成本次集训任务。

联系人:袁华、张天(小球中心运动四部)

电话:87182809传真:8718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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