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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田径分区邀请赛(华南赛区)竞赛规程(Ⅲ级、IV级赛事)

发布日期:2024/9/29 10:19:28 浏览:13

来源时间为:2024-09-25

一、主办单位

江西省田径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二、协办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三、承办单位

江西省体育运动学校

九江市体育局

四、运营单位

江西省少儿体育培训中心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10月12日-14日

地点:九江市体育中心

六、参赛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行业体协、其他单独注册单位。符合参赛资格或经批准的个人运动员。

七、竞赛项目

一)专业组(Ⅲ级赛事)

男子(1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3000米障碍、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女子(1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3000米障碍、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男女混合接力(1项):4×400米混合接力

二)大众组(Ⅳ级赛事)

男子(1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女子(1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八、参加办法

一)专业组(Ⅲ级赛事)

1.注册运动员无报名条件,需通过注册单位在中国田径协会竞赛管理系统报名参加;

2.非注册运动员按照竞赛体系要求参赛以获得报名资格,即在报名截止前12个月内,参加过中国田径协会认证的Ⅳ级及以上赛事并获得2次二级(或1次一级)及以上成绩,报名时需提供成绩证明。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运动员可直接报名参赛,每项限报3人,接力项目限报1队。

4.每名运动员报项不限,报名不足3人(或3队)取消该项目比赛。

5.技术会议现场不接受增加或变更项目。

二)大众组(Ⅳ级赛事)

1.在中国田径协会、江西省省体育局、江西省田径协会注册的各类学校、俱乐部。

2.大众田径爱好者,在报名截止前12个月内,参加过中国田径协会认可的Ⅴ级赛事并获得一次二级及以上成绩即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成绩证明。

3.参赛运动员报项不限,报名不足3人(或3队)取消该项目比赛。

4.大众组作为大众Ⅳ级赛事,不可达运动员技术等级,可根据全国田径竞赛体系获取更高级别比赛资格。

报名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5579298517

电子邮箱:1476248894@qq。com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使用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场地器材和设备,投掷器械需经世界田联认证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运动员自备器械按规则执行。径赛使用电动计时,田赛使用激光测距。

二)比赛使用中国田径协会官方竞赛编排及成绩统计系统。

三)比赛检录时,所有运动员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注册运动员比赛时,须穿着印有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背心、短裤),代表个人参赛的运动员服装不得印有单位名称,服装必须符合世界田联有关规定且提前在报名系统中报备,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五)比赛将进行兴奋剂检查,拒绝检查及兴奋剂违规人员将被取消比赛成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将上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其它事项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及世界田联最新修订的有关规则执行。

十、积分与成绩认可

一)各单项录取前8名。如参赛人数不足6人(含6人)录取前3名,7-8人录取前6名。可在协会官网下载电子证书。

二)本项赛事专业组作为Ⅲ级赛事,运动员参赛并取得一定成绩方可获得更高级别赛事参赛权益(例如,在本赛事或其他Ⅲ级赛事中取得2次一级成绩或1次健将成绩,方可参加Ⅱ级赛事,如全国大奖赛等)。

三)本项赛事作为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田径项目积分赛事,具体积分办法及要求按《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田径项目竞赛规程》执行。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网上报名:赛前17天开通网上报名系统,赛前12天停止报名,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报名网址:www。athletics.org。cn

二)赛区联系方式:见补充通知。

三)报到:赛前2天到赛区指定地点报到,食宿及交通信息见补充通知。各参赛单位在报名后出现报名参赛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无法到赛区报到超过5人(含5人),且没有按补充通知要求提前与赛区确认的,按每人200元缴纳竞赛安排损失费。

四)本规程中规定的交款,由赛区收取。不缴纳者,将取消该单位参加本次赛事的比赛资格。

五)技术会议:赛前1天召开技术会议,宣布有关竞赛事宜,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各单位/俱乐部选派1名领队和1名教练员参加。组委会需及时向个人参赛运动员发布相关的变更竞赛事宜。

十二、赛事代表和裁判员选派

中国田径协会选派技术代表/比赛监督/技术官员和裁判(2-6)名参加工作,其他裁判员按《田径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三、本赛事列入世界排名比赛,运动员参赛应符合世界田联2023年修订的《女子组资格条例(性发育差异运动员)》和《跨性别运动员资格条例》的规则要求。

十四、相关费用

一)参赛运动队的食宿、交通和保险等费用自理。裁判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运营方按规定承担。

二)非注册运动员和大众组参赛选手需缴纳参赛报名费,收费标准为第一项400元,第二项200元,第三项及之后每项200元。

十五、其它未尽事项由主办单位于赛前10天在中国田径协会官网发布补充通知。

十六、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和中国田径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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