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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电工电子技术技能比赛的通知-电工电子技术比赛

发布日期:2015/10/25 9:31:26 浏览: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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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电工电子技术技能比赛的通知www。jyb。cn2011年06月23日来源:职业技能大赛官网

三、组织领导


本届比赛在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办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天津市教委


承办单位:天津市南洋工业学校


协办单位:中国亚龙科技集团、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本届比赛由主办、承办单位代表、各项目首席评委和各参赛代表队领队等组成执行委员会,下设仲裁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判委员会和赛务委员会。


1.执行委员会


主任委员:


周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副主任)


副主任委员:


孟琪(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陈晓明(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秘书长)


郝雅梅(教育部职成司教学与教材处副处长)


蒋红兵(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人才工作处副处长)


李刚(天津市教委职教处处长)


黄厚祥(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崇明(天津市南洋工业学校校长)


陈继权(中国亚龙科技集团浙江亚龙教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华圣(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丰收(电气时代杂志社社长)


各项目首席评委


委员:各参赛代表队领队


2.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主任:孟琪


副主任:陈晓明蒋红兵


四、组队与报名


(一)报名人数


本届比赛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组队参赛。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1名负责人任本地区参赛代表队领队,全权负责代表队参赛事务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并选派指导教师(每个比赛项目各选派1名)随队作赛前指导及赛期学生管理工作。各参赛队总人数不得超过19人(包括领队、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工作人员等)。


(二)报名对象为2011年在籍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学生,不限性别、年级,年龄在25岁以下。


(三)为确保参赛人员信息安全、可靠,2011年的报名工作仍采取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并行的报名方式。各地负责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工作,按大赛组委会《关于在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实行网上报名的通知》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大赛报名表(见附件)、免冠正面1寸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名称和选手姓名)、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各地负责填写的大赛回执(见附件)等纸质材料于2011年5月20日前报至大赛筹备处。


(四)网上报名网址为: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nvsc。com。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5日-20日。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


大赛筹备处(会务组)设在天津市南洋工业学校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西大桥西津沽路700号


邮编:300350


联系电话:022-28392677,022-28398968


传真:022-28392677,022-28510212


联系人:辛树江13662126663,xsj1965@126。com


翟宗清13516233080


五、其他


1.比赛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比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比赛期间的场地和必要的交通,由承办单位提供。请各地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参赛代表队踊跃参赛。其他有关事宜,可向比赛筹备处询问。可登陆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点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栏目查阅本通知,下载相关附件内容。也可登陆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nvsc。com。cn或电气时代网(http://www。eage。com。cn)查阅通知内容。


2.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将举行中职组电工电子技术技能比赛指导教师说明会(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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