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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六盘水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到2025年推荐1家以上国家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发布日期:2022/11/30 11:26:51 浏览:296

来源时间为:2022-11-22

贵州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印发六盘水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3%,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3580吨、1630吨、2710吨、590吨;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达到国内平均水平;同时对火电平均供电煤耗、可比水泥熟料综合能耗、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率等行业节能指标设定了不低于省的目标值。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大力实施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实施工业余热利用、商业及冷链物流绿色改造工程,提升市中心城区居民供热能力和范围。到2025年,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

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构建绿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完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打造城乡高效配送、城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到2025年,建成充电设施4500个,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提至45%以上,铁路货运量大幅提升。

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因地制宜的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推广应用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实施“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水光互补”工程,持续开展“清园行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区)等建设。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提至80%以上。

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实施公共机构绿色改造,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建设,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到2025年,推荐1家以上国家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六盘水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2〕14号)精神,强力推动节能减排降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力争完成14.5%的激励目标,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达到省要求。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达到国内平均水平,节能减排体制机制、配套政策更加健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二、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

以钢铁、水泥、焦化、电解铝等行业为重点,推广应用富氧强化熔炼、高温高压干熄焦、余热余压发电、SCR脱硝技术等节能减排技术,打造一批节能减排标杆企业。鼓励钢铁企业向电弧炉短流程炼钢方向推进,引导重点行业加快生料粉磨系统、热风炉、余热利用系统等优化改造,鼓励水城海螺盘江水泥有限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应用、贵州省六盘水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电解槽升级改造。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200MW机组供热改造及超低排放改造等重点工程。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钢铁及煤电行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开展重点行业涉气产业分类治理,以水污染治理为重点开展化工、印染、煤炭等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清洁生产标准、清洁生产评价体系,对贵州博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分公司、贵州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鼓励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快水城海螺盘江水泥有限公司节水型标杆企业创建。按照《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规定持续开展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工作。持续推动信息基础设施节能减排和绿色化改造,对能耗高、资源利用率低的数据中心进行节能改造;推动老旧高能耗设备退网和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节能模式,支持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升数据中心绿色电能使用水平,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到“十四五”末,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2%。(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

加快园区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园区总体布局,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着力引进科技创新型、生态环保型项目,积极培育创建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化改造、节能及绿色发展的示范园区。持续推进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果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其他省级以上园区申报循环化改造试点。鼓励园区实施第三方环境治理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实施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化改造信息化管理综合平台建设项目等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平台,推动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治理攻坚专项行动,分类推进污水收集处理,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对进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污水实现达标排放;加快建设六盘水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大力推进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产生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工业园区应当建设集中贮存、处置场。到2025年,示范基地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至75%以上,建成一批节能环保示范园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

全面实施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大力实施绿色城镇化建设,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城市绿色发展。合理规划城镇建筑面积发展目标,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设,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积极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节能降碳水平。持续完善六盘水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的动态监控、数字化和智能化分析功能,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适时开展建筑屋顶光伏示范建设。加快实施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改造工程,提升市中心城区居民供热能力和范围。因地制宜推行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实施数据中心制冷系统能效提升、商业集聚区制冷改造和冷链物流绿色改造等示范工程。积极向国家申报六盘水市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到2025年,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

将节能低碳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鼓励老旧高速服务区开展节能环保升级改造。以进入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布局为契机,依托贵昆线六盘水段、水红线铁路货运功能,优化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加快纳水、黄百等铁路境内段建设。对铁路货场进行环保提升改造。打造衔接畅通、运转高效的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大力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提高城市公交、出租(含网约车)、物流配送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等新能源汽车应用占比。加快推进制氢、储运技术应用和发展,实施清洁热能示范项目、分布式天然气能源项目,建设加油、充电、加气、加氢和加甲醇等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站,完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到2025年,全市建成充电设施4500个,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提至45%以上;新增和更新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营运车辆和船舶比例提高到25%,铁路货运量大幅提升。(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成都铁路局六盘水车务段、贵州水红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和非标油专项执法行动,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汽车。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按照《绿色物流指标构成与核算方法》(GB/T37099—2018)建设绿色物流园区,支持六盘水物流中心等物流项目打造集电商、快递、仓储、配送为一体的综合绿色物流园区。推进标准托盘及配套标准化设备在快消品、工业零部件等领域的深度应用,积极打造城乡高效配送、城市物流标准化试点,提升绿色物流水平。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优先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推动快递包装产品实现标准化,提高与寄递物的匹配度,禁止使用劣质包装袋及有毒有害材料制成的填充物。(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

探索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路径,鼓励使用适合当地特点和农民需求的清洁能源,逐步建设以农林废物等生物质规模化利用为主、太阳能利用为辅的分布式低碳能源网络。推广原料多元、利用形式多样的“生物质能+”农村地区清洁用能模式,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灶具、低能耗高效能拖拉机、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在农业产业区发展太阳能等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玻璃温室、立体栽植、喷灌滴灌等集约化生产技术,因地制宜开展“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水光互补”工程。发挥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支持引导作用,积极推广节能低碳型农业设施设备,打造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示范点。支持建设风貌乡土、经济合理、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支持新农村屋顶光伏建筑、光热建筑一体化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技术应用,探索城镇化和新农村建筑节能模式。(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鼓励和引导增施农家肥、缓释肥和有机复合肥等新型高效肥料,积极发展以畜禽粪便、秸秆、食用菌废菌棒等农业废弃物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持续开展“清园行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区)等建设。加大可降解地膜示范推广力度,健全废旧农膜、微灌材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到2025年,力争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不低于43%,农膜回收率达到85%,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推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行,与供水、改厕、水体整治等一体推进、有效衔接。聚焦乌江流域、南北盘江流域等水环境敏感区域,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为重点,因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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